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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台14条措施规范提升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质量

来源:甘肃省委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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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5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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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全国社会工作部部长、信访局局长座谈会精神,甘肃省委社会工作部结合实际,出台《关于规范提升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质量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面夯实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基础,规范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理顺党组织和党员隶属关系

  着眼完善党的组织体系,重点从明确党建工作机构、调整党组织隶属关系、理顺党员组织关系等方面提出规范措施。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原则上调整到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党组织。根据任职方式和聘用期分类管理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专职人员、主要工作时间在行业协会商会的兼职人员、聘用时间6个月以上的临聘人员是党员的,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入所在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所在行业协会商会未成立党组织的,可转入有关联合党支部或待成立党组织后及时转入。

  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着眼夯实党建工作基础,重点从推动党组织应建尽建、强化基础保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等方面细化推进措施。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分别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并按期换届;规模小、党员少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行业相近、业务相关、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组建联合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建立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推行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坚持正确发展方向。

  建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队伍

  着眼建强骨干队伍,重点从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充实壮大党务工作者队伍等方面明确落实措施。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一般从行业协会商会内部产生,提倡党员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行业协会商会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提请上级党组织选派或推荐。坚持专兼职结合、多渠道多样化选用,建设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书记由省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培训,其他党务工作者和党员由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党组织负责培训。

  规范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

  着眼增强组织功能,重点对发展党员程序、开展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管理等提出规范意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党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经常听取职工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按照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引导党员守纪律、讲规矩。

  构建贯通协调的监督体系

  着眼增强政治功能,从强化意识形态管理、健全监督体系、建立评估考核机制等方面提出监督要求。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党组织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基层党组织履行日常监督责任,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对党员遵守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行业协会商会延伸。